药食同源定义是既可以作为食品又可以作为药品,在平时生活作为食物食用,同时又具备中药材预防或治疗疾病的作用。《黄帝内经》记载:“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药食同源的材料都是药品中的上品,没有任何毒性可以用来食用,从而滋补我们的身体。
药食同源是中医药文化流传下来的健康理论,是中医药文化和饮食习惯结合的结果。在国家持续推出“健康中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基于治未病理念,不断涌现出了以“药食同源”为主题纲要、文件、标准和条例等。
一、顶层战略文件(国务院/中央政府)
1、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纲要第九章内容表明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以预防为主、治未病、合理膳食;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https://www.waizi.org.cn/law/13991.html
2、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文件指出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10634.htm
3、《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年)》:文件第三条加快营养型食物研发和加工,其中第5条推动食药物质开发利用。加强对食药物质功能活性物质影响因素的分析、评价
构建食药物质主要成分和可能有害成分数据库,建立参比实验室
完善相关标准规范,推动食养指南指导产品。本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3/P020250318329338974446.pdf
二、核心目录与管理法规(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督总局)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国卫食品发〔2021〕36号。改文件主要定义食药物质的概念,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食药物质除了安全性评价证明其安全之外,还要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决定的精神,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且对安全性评价程序进行要求,对新加入的进行风险监测和动态管理制度。
所有药食同源物质发布四批:
第一批食药物质目录(87种,名单略,多次提到),第二批(6种):当归、山柰、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第三批(9种):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第四批(4种):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四批合计总共106种。
三、进口监管创新
药食同源物质不光国产物质可以食用,而且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 发不了进口的药食同源物质,具体公告:国家药监局公告2025年第237号(关于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的公告),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监管食药物质清单(30种)。对试点实施的进口食药物质,企业要严格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时,应明确申报产品用途,承担依法如实申报责任。对于《试点实施进口分类监管食药物质清单》中的商品,进口申报为药用用途的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申报为其他用途的免于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文章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50/302251/302253/4267622/index.html
四、标准体系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直接或间接对药食物资规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药食物质的包装进行了确定,不得宣传功效)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药物质重金属
GB 28050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营养声称规范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2、团体标准(行业)
T/OTOP 1072—2025 药食同源产品认证通则(2025-03-28)、T/SDIPSA 008-2025 药食同源产品标准通则
T/CS 284-2026 药食同源代餐食品
T/EJCCCSE 578-2025 药食同源滋补养生酒配方评价标准
T/ACCEM 761-2025 药食同源产品食养指导规范
T/CI 1361-2025 药食同源优选产品评价规范
T/CITS 680-2025 药食同源产品微生物限量规范
T/CRACM 0003-2025 中医体质药食同源膏方标准
五、产业配套文件
文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药食同源工作部署》要求完善食药物质目录、推进食养产品研发、加强科普宣传 。其中为保健食品市场划出了重点:选保健食品,关键在“温和”,而药食同源类产品,正因其温和、安全、适配性强的特性,成为老年人的首选。
六、法律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八条:食品中可添加食药物质,具体描述为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本文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4/






